近日,省政府印发《关于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》,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,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平台企业、村(社区)组织等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,各类工程建设项目,及其招用的职工和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特定人员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以全省统一工伤保险政策为核心,建立公平、规范、高效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系,全省参保范围、费率政策、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,确保基金长期平稳运行等总体目标。
《实施意见》围绕统一政策标准、基金管理制度、经办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等方面,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?一起了解↓↓
统一政策标准
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。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,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。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,按项目方式参加工伤保险,并严格落实“先参保、后开工”制度和动态实名制管理。
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。从2024年1月1日起,全省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按国家标准分别为0.2%、0.4%、0.7%、0.9%、1.1%、1.3%、1.6%、1.9%。新参加工作、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参保对象,当年月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。
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。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,探索工伤认定实时在线监督和劳动能力智能辅助鉴定,建立疑难案例会商联动机制。推动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异地委托合作。
扫一扫安装
爱游戏体育电脑版官方下载发现更多
网友评论 更多
9266 张碧晨
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开展“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”网络问卷调查
11-12 00:26:32 推荐
9502 杨幂
东疆文旅唤醒沉睡资产打造新景观 听音乐看焰火 多重感受海味旅游 扫码阅读手机版
11-14 22:26:25 推荐
2817 陆经
1598艘!三亚海上迎来历年最多船舶避风
11-01 02:27:30 推荐
5223 李宇春
“税”动力护航 黔货扬帆出海
11-09 10:41:15 推荐